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配套设施需求,推进教育民生工作,结合高效利用土地的原则,我局拟对[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法定图则9B-04地块法定图则进行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法定图则9B-04地块位于盐田港后方陆域东海道与洪安二街交界处,现状为中山纪念学校(原东港小学)。为满足教育配套设施需求,中山纪念学校拟开展改扩建工程,扩建后建设规模及容积率超过了法定图则规定。
二、法定图则情况
[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法定图则9B-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小学用地(GIC54),规划用地面积13454平方米,容积率0.8,绿地率35%,配套设施为“小学(18班)”,备注“现状东港小学(保留现状合法的使用功能)”。
三、法定图则调整情况
拟对[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法定图则9B-04地块进行调整,具体包括:1、用地性质表达为教育设施用地用地;2、取消规划容积率;3、取消绿地率指标;4、配套设施调整为“小学(36班)”;5、备注修改为“规划”,其余内容不变。
四、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盐田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
3.盐田区盐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盐田区东海四街二号
4.项目现场(拟调整地块现场)
地址:盐田五街与东海四街交界处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网站:http://www.szpl.gov.cn/
五、展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9月12日。
六、公众意见征询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盐田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网站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12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七、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盐田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25357066
附件: [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法定图则9B-04地块用地规划
调整方案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盐田管理局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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